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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电子口岸海运物流服务平台总体规划意见
2009-06-16 17:07  文章来源:广西口岸办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一、平台建设背景
  广西是我国西南地区与东盟贸易的重要门户,正面临着多区域合作发展的新兴机遇,《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已获国家批准,新的一轮开发开放将促使广西沿海地区进出口货运量持续增长,港口通关压力将不断增大,监管业务量的飞速增长与监管资源相对有限和监管手段相对落后的矛盾将日益突出,借助信息化手段,实施科技创新,推动沿海口岸的“大通关”、“大物流”建设,是解决有效监管、高效运作的必然途径。

  广西电子口岸实体平台已于2006年10月建成,上线运行了中越陆路边境汽车联检核放系统,成功地实现了广西电子口岸通关关运作。在此基础上,按照《广西电子口岸建设实施方案》的部署,结合广西沿海港口口岸的业务应用需求特点,通过整合沿海港口口岸管理部门和企业之间的信息资源,有效优化口岸各参与主体之间的业务流程,搭建广西电子口岸海运物流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海运物流服务平台”),提高口岸监管部门电子政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创造便捷、高效、安全的沿海口岸物流通关环境,提升广西港口口岸的对外服务形象,实现大通关、大物流、大产业的跨越式发展,促进广西北部湾各港口海运服务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促进广西北部湾港口群的形成,发挥广西北部湾港口群连接东盟的桥梁和服务西南地区的辐射作用腹地企业的作用,全面提速广西沿海经济的发展。

  二、平台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
  海运物流服务平台秉承广西电子口岸建设指导思想,“以服务为宗旨,以促进为目的,以需求为导向,以合作促发展”。

  (二)建设原则
1、“统一认证,统一标准,统一品牌”原则
2、“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
3、“局部试点,全面推广”原则
4、“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原则
5、可扩充性原则
6、先进性原则

  三、平台建设目标
  海运物流服务平台作为广西电子口岸的重要组成部分,既面向海关、海事、检验检疫、边检等口岸管理单位,又面向货主、货代、船公司、船代、报关行、港务、理货、运输公司等相关企业,是一个多方协作的信息服务平台,面向多方用户提供服务。通过数据共享、数据门户等方式整合各参与方资源,实现海运物流各环节的企业与企业之间、监管单位与监管单位之间、企业与监管单位之间的协同工作,从而保证通关货物能够管得住、通得快,提高口岸的通关效率和竞争力。

  四、平台建设规划
  广西电子口岸海运物流服务平台建设根据“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推进、突出特色”的原则规划分两期建设。在一期建设中以防城港为试点建设。

(一)平台一期建设内容
  1、视频监控系统 在作业码头、停泊区、货场、通道地点等安装全方位、全天候摄像系统,视频图像传输到监控中心,显示到监视墙上,口岸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权限通过网络实现远程网上查看、分控和录像。

   2、电子港图系统 电子港图系统通过图形显示的方式直观反映船舶在港动态,方便口岸管理部门即时、准确的掌握整个港口的船舶在港情况。并通过与视频监控、船勤统一申报等系统对接,实现“图形+数字+视频”的灵活监控。

  3、海铁联运信息共享系统 在海铁联运信息共享方面,物流服务平台起到桥梁的作用,串起供应链中的不同环节;平台将在数据传输、数据采集、信息共享查询等多方面提供支持,促进防城港务集团海铁联运业务进一步深化,更加集约化、精细化。

  4、船勤统一申报系统 将现有的重复录入、电子和纸质同时存在的申报模式改为统一的广西电子口岸船勤统一申报,通过海运物流服务平台与各执法机关的业务系统对接,实现信息共享。

  5、海运通关信息查询系统 在广西电子口岸平台上实现海运通关信息的共享与查询,解决由于各个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的信息管理系统彼此独立的问题,各口岸管理部门和口岸业务单位均可以通过该平台查询并获知有关单据及货物的状态信息。

  (二)平台二期建设内容
  1、电子订舱系统 该系统将为货代和各大船公司提供订舱业务的在线支持,货代可通过平台直接向数家不同的船公司同时办理订舱业务操作,各船公司接收订舱申请,参照船期表安排订舱,并通过平台向货代发送确认回执。

  2、S/O单电子化系统 实现S/O(Shipping Order装货单)单的电子单据流转服务一体化和电子支付,将口岸各相关单位整合到平台上,为进出口用户提供更加便捷的单证管理流程,为监管部门提供更加准确的数据,为港口等单位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管理手段。

  3、集装箱交接电子预约服务系统 利用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实现集装箱设备交接单电子化以及采用电子预约方式实现集装箱交接智能化,规范行业运作习惯(制定标准和规则),方便客户,降低客户运作成本,提高行业竞争力。

  4、大宗散货联网监管系统 根据大宗散货的流转特点和监管要求,开发联网监管系统,实现进出口散货的联网申报和相关部门的实时监管,提高散货通关效率和监管的严密性。

  5、危险品联网监管系统 船代和货主/货代/报关行可在物流服务平台上申报危险品信息;各监管部门,如海关、检验检疫、海事等可在物流服务平台上对此信息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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